最近我朋友的兒子碰到一個麻煩事,花了一個多月終于順利解決。他在荷蘭留學,專業是工業設計,學成回國把個人物品打了包,里邊有筆記本電腦、畢業設計(是木制品)等等,嫌航運太貴,他直接就交給快件公司了,結果在海關被截留了,說里面有木制品,可能攜帶某種蟲子。
后來,他提供了留學生回國證明、護照,當場開箱檢查,沒有違禁物品,花了場地費408元(這是本來不要支付的),清關費50元(這是本來就要支付的),才拿回了東西。后來我們打聽到,其實他在荷蘭只要填一張個人物品申報單就可以了。
還有一點,要向國內郵寄物品的話,千萬記得找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清關權利的快件公司郵寄,所以留學生家庭學學我們的海關有關法律法規,也很重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