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瑞士沒有聯邦教育部,26個州各設有自己的州教育局。各州具有教育自治權,聯邦政府只有原則立法權。聯邦內政部管理2所聯邦高等工業學院和4所聯邦研究所;10所州立大學由所在州全權管理;聯邦經濟部負責管理全國的高等職業教育。
瑞士的學位體系包含大學畢業文憑和博士學位兩類。大學學制一般4-5年,醫學專業6年。大學畢業后即具有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
從1997年10月起,瑞士新合并組成了7所聯邦高等專業學院。1998年3月被瑞士政府認可。聯邦高等專業學院的學制因專業而異,一般為2-4年(含進修和學位后教育)。這類學院不能授予博士學位。
二、名單
瑞士政府承認的其它高等教育機構
1.日內瓦高級國際關系學院(Institut universitaire de hautes études internationales,縮寫為HEI)
2.洛桑高級公共管理學院(Institut de hautes études en administration,縮寫為IDHEAP)
3.庫特?博什學院(Institut universitaire Kurt B?sch, 縮寫為IUKB)
4.圣加侖師范學院(P?dagogische Hochschule St. Gal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