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電】加拿大最高法院昨日裁決,政府可以核對旅客在出入境時的海關資料,查核旅客有沒有同時領取失業金。
加拿大隱私專員雷文斯基曾經辯稱,查核一個人的旅行資料、以決定其是否領取失業金,是侵犯隱私權。他說,他在這方面接到一千多件投訴案。
但是最高法院認為,一個人的隱私權、及旅行的權利,不會因為政府檢閱文件就受影響。
法官認為,失業者就應當積極去找工作。他們不應當一邊領失業金,一邊出國。除非是先由聯邦申請得到許可。
海關及移民部的資料,包括一個人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及什么時候出境、入境。
五年前,聯邦人力資源部門開始對領取失業金、而又出國的人采取嚴厲措施。據稱一共查出八千三百多人、收回五千五百萬元的失業金。另外還收了一千萬元罰款。
最高法院星期五裁決的是兩件案例,其中之一是一名叫戴博拉?史密斯的婦人提出。她聲稱政府無權查看她的旅行資料。她說,她回國後二十四小時就可以恢復工作。另一件案子則是由隱私專員雷文斯基提出。
聯邦人力資源部長史圖華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她說:「我們不過是希望這制度不被人濫用。」
在這件案子審訊期間,聯邦政府暫時中止執行查核工作。史圖華說,現在政府將重新檢討如何實施。在聯邦法律下,第一次觸犯的人必須退回所領的失業金,并付出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