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吳**
自2001年2月至2006年8月就讀于加拿大。于2006年8月完成加拿大百年理工學院的
旅游管理
大專課程。
申請人于2006年8月因緊急事情回國,回國后,其多次往返簽證(multiple entrance visa)已經過期,學生紙(study permit)于2006年12月28日過期。申請人于2006年12月XX日遞交返回加國簽證申請,被使館要求面試。申請人于2006年月日面試后被拒簽。
本案難點:
1:申請人的學生簽證已經完全過期,不能再簡單的申請簽證延期。
2:申請人在加國的學習已經告以段落,看似沒有再回加國的必要性。再申請回加國有很重的移民傾向。
3:申請人在申請延期被要求面試時,對于簽證官的問題回答的很不理想。簽證官在拒簽信中很明顯的寫道“認為申請人在加國沒有認真的讀書,對專業知識掌握不好”。對再次申請有很大的影響。
4:只能提供25萬左右的存款,和4.5萬的保險。所提供的存款大部分只有4至7個月的存期。
5:所提供的存款為多個親屬擔保,部分在爺爺名下,部分在姑姑名下。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在申請人名下。
6:申請人家的經濟來源能力相對較弱,父親已經去逝,母親已退休。
解決方法:
1:經過對申請人的情況的詳細了解及分析后,我公司決定幫助申請人重新申請學生簽證。
2:為申請人撰寫一篇強而有力的學習計劃,非常詳細的講述申請人再次回加國的必要性。
3:對于申請人面試時給予簽證官的回答,做出詳細的解釋,并且把申請人在加國所學到的,所掌握的完整的展現給簽證官,以排除簽證官認為申請人沒有在加國認真的學習的疑慮。
4:申請人所能提供的存款不多,我公司專家在方案設計時,為申請人申請了一個一年的研究生文憑課程。同時搜集申請人家庭其它可用的資金方面的輔助性資料,并且詳細的計算給簽證官25萬的存款加保險已經足夠申請人在加國的費用。
5:在資助聲明及經濟來源說明中,詳細的說明多個親屬擔保的原因。
6:在母親的收入能力方面做了大量的解釋并指導申請人準備相關的輔助性文件,證明申請的母親是有能力承擔申請人在加國的費用。
總結:
該申請人因回國緊急,在加國還有很多事情沒有處理妥當。在申請延簽時被拒簽后非常沮喪及失望。專家在經過對其情況的了解后,為其做出方案,于投檔后,43天成功拿到簽證,從而成功幫助申請人再次回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