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實施了新的有關外國人在英國結婚的法律。根據新法律,所有非歐盟國家的公民在英國結婚必須取得內政部的批準。
內政部說,這一規定旨在打擊每年以結婚為名義進行非法移民的犯罪活動。
內政部估計,每年的假婚姻案件可能會高到15000例之多。DES BROWNE是負責移民事務的高級官員。
"從本質上講,假結婚是秘密的行為。所謂的假結婚,就是人們結婚的目的完全是為了躲避移民規定。
所以,很難對這種情況進行量化,不過我可以通過一些數據,讓人們了解現在問題的程度。根據1999年的移民和避難法案,婚姻登記部門有責任向移民局報告可疑的婚姻登記。
從2001年,他們開始進行報告工作。2001年,他們報告了756例可疑婚姻。2004年,這個數字增長了四倍,達到3500例。"
按照以往的法律,希望在英國結婚的外國人只要能證明他們在英國居住滿一周,并在婚禮前十五天通知當地的注冊部門就可以了。
不過從現在起,任何非歐盟公民要想在英國結婚,就必須在進入英國前取得簽證,或是向內政部申請婚姻許可。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還有在英國至少三個月的合法居住期限。提供了必要的證明文件后,希望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結婚的人必須在76所特別注冊中心的任何一家登記注冊。不過,這一新的法律遭到了人權組織的批評。RHIAN BEYNON來自"移民福利聯合理事會"。
"這將違反歐洲條約有關人們基本的婚姻權和建立家庭權。無論你是誰,你有什么樣的移民身份,你都有結婚的權利。
要知道,我們處在一個子女不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而結婚的時代,這部法律是一種倒退,一些人不得不在結婚時,征求婚姻登記官或是內政大臣的同意。"
取得婚姻許可的費用是135英鎊。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外國青年談了他對新法律的反應。
這名來自加勒比地區的青年以學生身份來到英國,在得到一份工作后訂了婚。現在,他將不得不向內政部申請婚姻許可。
"這樣的規定實際上是在說,我是某種二等公民,這是不平等的。我不能隨意和我選擇的人結婚,我要先取得許可,還要為此付費。
結婚總是非常昂貴的事,現在在盡量減少支出的同時,你又多了一筆費用。我以前經歷過內政部的辦事程序,知道他們有多慢。"
除了人權組織,議會的人權委員會也對新法律的規定提出了質疑。在去年公布的一項報告中,議會的跨黨派人權委員會指出,新的措施與婚姻權利不符。
人權組織表示,有可能會對新法律提出司法挑戰。不過,內政部負責移民事務的高級官員DES BROWNE表示,政府要處理的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我可以提供一些從2004年4月到今年1月底的具體數據。我們進行了329次行動,發現了257個違反移民規定的人。
在同一時期內,僅在倫敦,我們就成功地提出了50起訴訟。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如果情況不是這樣,我們就不會以這種方式解決問題。
我知道移民福利聯合理事會對此感到擔憂,但是他們說這里不存在問題。任何一個了解情況的人都無法接受這種沒有問題的說法。
我的意思是,當四月份我就職時,我和一些登記官員進行了交流,他們告訴我,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新法律中,另一項有爭議的條款就是選擇在英格蘭圣公會教會結婚的人,可以不必申請婚姻許可。
而其他宗教信仰的外國人在英國結婚必須申請許可。RHIAN BEYNON是移民福利聯合理事會的發言人。
"這實際上意味著,政府準備相信英格蘭教會神父的話,即他們主持的婚姻是真實的;但是政府不會接受一位印度教神職人員,或是錫克教神職人員,或是一位穆斯林阿訇的話。"
不過,政府官員對此加以否認。另外,英國的民事注冊部門對新法律表示歡迎,他們認為新法律將會阻止有人通過假結婚進入英國。